【摘要】申请人申请的产品推广费用,根据公司制定了“市场战略与公司品牌形象建设规划”,将此项目投资金额为642万元。申请人的业务范围是:软件开发、信息咨询、网络营销策划、代理记账。项目名称:产品推广费用申请。申请依据: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,用于完成本项目设计建设和实施过程中的各项业务,具体包括软件产品投入市场销售后由本公司进行结算。费用使用期限为一年,如逾期超过一年未支付则视为自动延期。
一、项目建设情况
1、总体概况:该项目建设内容为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,以应用软件开发和服务的方式实现公司内部各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、数据共享和信息交互。2、建设周期:20__年4月-20__年6月。3、建设内容及规模:该项目建设规模为:研发平台系统、终端及相关应用软件系统。4、建设内容及规模:该项目建设内容为软件的开发与系统功能的实现。5、主要技术及设备:该项目主要技术设备有:SAS服务器10台和NAS服务器4台,该系统主要使用公司自研产品SHARESAVE数据库和JAVAJava语言作为开发语言。6、项目投资情况:本项目建设投资额为642万元(其中:设备购置费296万(已含税),软件开发费用252万元)。7、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“软件开发与系统功能实现”说明书及SAS服务器配置表。
二、工作内容
1、技术研发:对公司软件产品研发进行系统的调研、分析,在掌握技术前沿的基础上,分析研究开发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,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开发实施计划;2、业务实施:软件产品在完成市场销售后,由本公司进行结算(按实际市场销售情况);3、客户服务:针对客户提出的建议和意见,协助客户完善公司产品及系统;4、财务管理:定期编制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管理制度,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财务报表进行调整;5、技术支持:对市场推广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和解决方案进行分析研究,提供技术支持服务;6、技术咨询:根据需要负责制定公司客户服务计划及解决方案;7、法律事务: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法律咨询工作。
三、投资金额及用途
本项目主要用于广告宣传、品牌策划、网站搭建、广告投放等各方面。其中,在广告发布上,包括互联网+、互联网电视(IPTV)两种新媒体宣传;在广告投放上,包括网络电台、门户网站、微博等各方面;还有在行业媒体中进行宣传推广。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(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),任何媒体、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、链接、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/发表。否则,广东新快报社将保留向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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